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0月1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30110566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避免電子煙、加熱式菸品等新興菸品入侵校園造成健康 危害,衛生福利部透過旨揭徵選活動宣導電子煙及加熱式 菸品等新類型菸品之危害,共同維護青少年健康。
三、徵選活動資訊簡述如下: (一)徵稿期間:113年9月16日至113年11月4日止。 (二)徵稿對象: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,且現正 就讀國民中學/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皆可參加。 (三)徵件類型:海報。
四、徵選主題如下:(一)電子煙及加熱菸會導致成癮,引發腦心肺肝腎等傷害。 (二)電子煙及加熱菸不能幫助戒菸,且有二手/三手菸(煙)危 害。 (三)《菸害防制法》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,包含不能使用、 不能製造、不能販售、不能廣告推銷、不能代購及不能 攜入國境。
五、檢送活動簡章及海報,如有報名相關問題,請逕洽活動工 作小組聯廣廣告聯絡人楊小姐,電話:(02)2627-8806分機 712,電子信箱:novape.event@gmail.com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