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轉知有關113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(以下稱113年全國介聘)要點及相關表件勘誤,請貴校轉知所屬欲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之教師知悉,請查照。說明:一、依據雲林縣政府113年3月29日府教學二字第1130521438號函辦理。二、更正113年全國介聘要點第13條第1項、修正對照表及積分審查原則,詳如勘誤一覽表。三、檢附113年全國介聘要點、修正對照表、積分審查原則及勘誤一覽表各1份。
說明:
一、依據雲林縣政府113年3月29日府教學二字第1130521438號函辦理。
二、更正113年全國介聘要點第13條第1項、修正對照表及積分審查原則,詳如勘誤一覽表。
三、檢附113年全國介聘要點、修正對照表、積分審查原則及勘誤一覽表各1份。